财经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2021-10-25 14:46:5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借鉴枫桥经验,全面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执行。
2019年12月13日,平安银行西安分行与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签署《关于共同建立金融消费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备忘录》;2020年12月11日,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受邀参加“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工作站揭牌仪式暨2020年调解员培训班”,针对《民法典》的基本内容、相关司法判例分析、金融纠纷处理调解技巧与策略、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规则等多个维度进行学习。
2019年10月,客户Z某在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办理了信用贷款用于茶叶经营,后因疫情导致其生意收入锐减。2021年3月,客户致电银行表示其经营困难,希望与银行协商减免部分还款金额。在接到Z某的反馈后,为能妥善处理客户问题,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向客户提供了个性化还款方案:如客户能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本金,可为其申请减免利息,但客户表示无法一次归还剩余本金。后经多次沟通,仍未能与客户达成一致。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经与客户沟通,最终客户同意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处理。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人员在调解前与客户以及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到客户的茶叶生意受疫情影响,2020年初开始盈利不断减少,到2021年初陷入亏损,西安分行工作人员之后前往客户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客户所述情况属实。经调解机构协调,基于客户本人确实有强烈的还款意愿,且客户为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困难的情况也属实,平安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了最大的减免利息方案。
最后,客户Z某接受了银行提供的调解还款方案,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承诺后续将按时结清剩余贷款金额。客户对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及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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