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2021-12-07 19:52:39
自2018年起,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按照“整体设计、多点支撑、多元互动、发挥合力”的原则,历时近四年的时间,逐步构建了以“五个平台、一项机制”为抓手的“5+1”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传承“枫桥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18年初,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先后多次与大同仲裁委进行座谈、协商、论证,经大同市政府批复同意,于12月正式创立了大同金融仲裁院。2021年,通过仲裁裁决金融纠纷6起,涉案金额1701万元。
针对辖区存在的大量案件性质相同、涉案金额小的小额信贷、信用卡逾期等金融纠纷,大同市中心支行与大同仲裁委员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搭建小额金融纠纷线上快速解决平台。2019年5月,经大同市政府批准成立金融网络仲裁院,基本实现案件受理、办案流程、案件审理的线上进行和网络送达,推动了线下仲裁与线上仲裁、直接仲裁与智能仲裁协同发展,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更加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渠道。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金融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经大同市司法局批复同意,2019年10月,大同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通过了调委会工作职责、调解工作规则等制度,在金融系统聘任了一批金融纠纷义务人民调解员,聘请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为诉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效,合理配置金融纠纷化解资源,大同市中心支行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于2020年3月探索建立了小额金融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以平城区人民法院为试点,充分发挥行业人民调解员的力量,实行诉前、诉中等多种方式的对接调解,扩大金融纠纷调处覆盖面。
2021年3月,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思路,根据太原中心支行的统一部署,大同市中心支行作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单位,配合太原中心支行制定《关于设立山西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地市消保调解服务部门实施方案》《山西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消保服务部门调解工作规程》。同时,综合评估辖区县支行实际,积极尝试,确定大同市云州支行作为多元化解县级工作室试点。
大同市中心支行还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同市司法局、大同仲裁委密切联系、深入沟通,就委派调解、委托调解、诉讼调解、仲裁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仲裁确认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建立了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诉裁、调诉、调裁对接工作机制,实现了经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具有明确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另一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打通了金融行业调解效力获得司法确认的快速通道。
四年来,五个平台共受理投诉235起,完成诉前调解57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已成为了大同市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的重要渠道,有效满足了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弥补了金融纠纷快速处置缺位的短板,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更全面、更系统、更快捷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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