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中小出口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

财经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2021-12-16 18:00:48

本网讯 记者温跃 赵小亮 通讯员楚晓光报道 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日前,人行济南分行、山东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外汇局山东省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省级中小出口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鼓励银行发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降低中小出口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中小出口企业出口和资金压力,增强外贸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

《细则》规定,对银行机构在2021年4季度发放的、贷款对象为2021年度按海关统计出口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下的山东省内企业(不含青岛)、期限为3个月及以上的新增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0.05%对银行机构给予财政贴息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出口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降低中小出口企业融资成本。

《细则》的出台,能够有力缓解中小外贸企业面临的资金紧张问题,增强银行支持中小外贸企业积极性,对改善山东中小外贸企业经营状况、提振中小企业经营信心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人行济南分行、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将联合向辖内金融机构、中小出口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提升中小出口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为出口企业解忧纾困,助力全省涉外经济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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