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投 来源:新浪网 2026-09-20 18:54:08
【资料图】
新华财经北京9月20日电(王菁)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最新政策部署,通过政策直达、服务前移,高效完成上海首批8家跨国公司低版本资金池业务备案工作,确保资金池新政在上海快速落地。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环球企业支付部大中华区主管、大中华区产品总监顾玮表示,“摩根大通很荣幸作为合作银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的指导下,协助一家食品消费行业和一家先进医疗制造行业的跨国企业参与新政在沪落地。”
“新政的推出标志着中国正式迈入‘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全国统一规范的新时代。”顾玮向新华财经解释称,这项新政回应了跨国企业有效统筹境内外本外币资金的殷切需求,通过允许企业集中管理外债、境外放款、以及集团内部企业间的资金调拨,帮助他们充分利用境内外成员企业的闲置资金,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本次新政的一大亮点是降低了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准入门槛,使政策能够惠及更多跨国公司,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助力,也将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据顾玮介绍,“摩根大通在中国运营已有105年,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和跨国企业深耕中国市场均有深刻的理解。我们很荣幸成为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池集中运营业务在上海地区的首批合作银行,这是摩根大通深度参与中国市场外汇管理改革、支持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力证。”
202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低版本资金池业务。新政于9月14日起施行,在准入方面进一步降低资金池业务门槛,在更大范围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通过搭建低版本资金池开展业务,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可适用更低的建池门槛;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归集调拨,集中成员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允许跨国公司自主决定资金归集比例,使用同一账户管理本外币资金;进一步简化备案登记流程,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分局对外办理业务备案登记,部分变更登记可直接在合作银行办理,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标签: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上一篇:【聚看点】万里征途,一卷入画
下一篇:最后一页